太原局在“金秋助学”工程上坚持制度上规范、标准上统一、管理上精细,健全了以资助特困、重困职工子女为主体的帮困助学长效机制。在深入落实“三不让”承诺中,太原局扩大了资助范围,由原来只对特困、重困职工子女资助扩大到一般长期困难职工具备以下条件也可资助,即:单亲家庭、职工家居偏僻艰苦地区农村、供养子女多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、遭受天灾人祸。
同时,他们提高了救助标准,对就读于大专(高职)的特困、重困职工子女,每人每学年的助学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;对就读于大学本科的特困、重困职工子女,每人每学年的助学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。
